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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玩”出的官司

首例卡丁车伤害案昨开庭
1998-11-25 来源:生活时报 林靖 我有话说

本报北京11月24日讯据称是赛车中安全系数较高的卡丁车,近日也成了伤人的凶手,27岁的女模特索小姐在乘坐时长发被卷入车轴里,造成头皮撕脱,脊椎受损,胸部以下知觉丧失,伤残率达90%。索丽丽于今天上午委托律师到北京市朝阳区大屯法庭,与被告北京安迪娱乐公司对簿公堂,并提出324万余元的赔偿请求。

索小姐在诉状中称,1997年9月14日下午一点半左右,我和两位朋友到安迪公司玩,其工作人员递给我头盔,并告诉我油门和刹车的位置。我上车后,由工作人员发动了车,将我推上跑道。赛车跑了3、4圈后,我停下车休息了一会儿,并要求换顶大一点的头盔,对方说没有,让我把头发放下来,扎成小辫,我照做后戴上头盔,坐上车第二次上了跑道。突然,我的头往后一仰,头发像被什么东西挂住了,胸口一阵巨痛。我去踩刹车,可腿脚已不听使唤;用手摸头,血已流下来,不一会儿身上全湿透了。我想张口喊人,但发不出声音,头发被撕扯得越来越紧,身子都欠了起来;直到车子冲出跑道在草坪上停下来,我的整个头皮已被撕裂,卡在车轴里。工作人员跑过来,大喊出事了,却没有救护车。一位朋友将自己的车开过来,将我送往朝阳医院。

朝阳医院医护人员当时表示看不了,为索小姐做了简单的包扎后转往天坛医院。由于那里也治不了,索小姐又被送往北医三院。根据三院诊断,索小姐为T2—3后脱位,骨折、脊髓损伤,头皮撕脱伤,于9月15日做了手术。1997年10月2日又转入北京博爱医院继续治疗。

目前,索小姐完全丧失了劳动能力,只能请人专门护理。她说,我不仅要忍受病痛的折磨,精神上的创伤更是无以言表。我是一名模特,从此将与T型台无缘,与我相伴的只有病床,这是何等剧痛!何等悲惨!而事发后,被告竟公然张扬不承担任何责任。

被告安迪公司代理律师否认原告所说的事实,称原告等人当时是去安迪公司洽谈业务的,其间谎称安迪公司经理同意他们玩卡丁车,工作人员信以为真,方让其玩了三四圈后将其拦下。

但原告趁工作人员忙于招呼其他游客,自行从发车区栏杆上取下头盔戴上,而未按工作人员要求将过膝长发全部盘进头盔,导致事故发生,因而安迪公司不应对此事故承担责任。另外,原告没买门票(其中含有保险),所以得不到意外伤害保险赔付。

被告称,安迪公司是1992年开始对外营业的,此项业务是经过年检的,属于合法经营,并特别指出,即使公司有经营管理上的问题,与原告受伤也无因果关系,这次事故责任确实不在他们。

索小姐的律师则针锋相对,列举了被告的一系列过错。第一,被告经营卡丁车未经行业主管部门批准,该项目活动超越其经营范围;第二,被告工作人员为原告佩戴的安全防护设施未起到安全防护作用;第三,被告未设置急救设施,使原告在受伤后未能得到及时、正确的救护;第四,被告没依法投保险,使原告受伤后未得到保险赔偿。

由此,首位卡丁车伤害赔偿案的原告也提出了以下诉讼请求:即已发生的医疗费9万余元,残疾补偿金(保险)96万元,精神损害赔偿金20万元等。并当庭新增了5项请求,包括即将发生的医疗费5万元,终身护理费51万元,残疾肢具费5万元,残疾日用品费92万元,残疾生活补助费33万元。共计324万余元。

在法庭上,审判长曾试图让双方达成调解,但终因双方在调解条件上互不相让而作罢。原告方还明确表示,调解可以,但被告必须承认事实经过。此案将择日宣判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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